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部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南部县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索引号
115111210087662385/2024-000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27

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7 | 来源: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工作的通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企业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有关单位:

进一步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范完善我县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我县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就业培训组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人社通202225号)及《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度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任务的通知》(南人社通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度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备案时间

2024528——2024611

二、承训备案培训机构的范围

培训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以及其他合法的培训机构。其中:

(一)跨市(州)参与培训的,经南充市人社局公示备案后方可参与我县承训备案;

(二)南充市人社局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南充市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可直接参与我县承训备案

(三)南充市内其他县(市、区)人社部门、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到我县参与培训,需先到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申报,经县人社局公示备案后方可参与我县承训备案

三、承训备案培训机构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培训办学资质,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二)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具有与补贴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教室和实训设施、设备包括电脑、课桌椅、黑白板等);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三)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无违规办学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就业技能培训各专业应有2名及以上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专、兼职教师同时配备带班管理人员,负责教学组织、学员管理、设备准备、安全管理等,且不得少于1人。

(五)创业培训应具有2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专、兼职教师具有5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业人士(包括企业家、经济管理专业师资、工商和税务等部门管理人士及财务会计、法律等服务机构专业人士),能够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跟踪服务,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

四、承训备案申报资料

(一)培训机构(学校)

1南部县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申请表》(附件1

2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部县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承诺书》(附件2

3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

4法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教师花名册、授课教师及就业创业服务专家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6.培训机构与授课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复印件;

7.培训场所的照片、视频、合法使用证明等资料。

(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1《南部县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承训备案申请表》(附件3

2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部县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承诺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成立培训中心红头文件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教师花名册、授课教师及就业创业服务专家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6.企业与授课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复印件;

7.培训场所的照片、视频、合法使用证明等资料。

以上料审核原件存复印件,备案资料按照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县人社局和承训备案机构各存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承训备案程序

根据我县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坚持公开规范、自愿申报、动态管理”“一次性审核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行备案审核管理。

(一)备案申报。申请参加承训备案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述备案申报资料于县人社局(南部县桂冠路8号)就业培训股(704办公室)申请备案。

备案审查县人社局接到培训机构申请后,对申报料中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登记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法人代表签字的《承训备案承诺书》(附件2)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三)备案公示公告根据审查结果,县人社局将拟同意备案承训机构的相关信息,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培训项目、拟备案承训专业(工种)及等级、拟备案期限(周年)等信息。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承训机构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告,并及时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六、承训备案期限

备案期限为1周年,从公示公告确认之日起。

、注意事项

(一)承训备案培训学校(机构)拟备案承训专业(工种)及等级要与职业培训目录一致。

(二)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中开办培训专业(工种)名称一致的,方可开展相应专业(工种)培训工作。

(三)2024年承训备案工作在备案程序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年内不再进行承训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承训备案的培训学校(机构)不能参与我县本年的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0817—5688996

联系人:赵小芬18113936326

监督电话: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8175385558

附件:1南部县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申请表

2南部县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承诺书

3南部县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申请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