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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解读

时间:2021-04-08 |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南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于2021330日正式执行。

《标准》主要内容:涵盖了征收地上房屋重置价格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零星林木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5个类别。

《标准》中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分别是指:青苗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地上附着物是指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定着物的总称。

《标准》新增或调整内容: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部分项目,如鱼塘补偿、坟墓搬迁价格进行了调整,对本地区较少的砖瓦窑、水窖的补偿项目进行了删减。《标准》总体补偿价格较过去有明显提高,尤其对林木补偿的办法、价格、标准进行了统一完善,更能体现补偿过程中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标准》主要亮点:对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青苗、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价格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在征地补偿安置中,体现了严格落实“确保被征地农民所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同时,对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明确参照现有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予以补偿;不能参照规定标准补偿的,按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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