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度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2024年度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修订南部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调整南部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
3 |
出台《南部县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4 |
出台《南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5 |
拟定南部县城区智慧停车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
6 |
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 |
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 |
7 |
研究制定房票安置相关政策 |
县住建局(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
8 |
优化调整巡游出租汽车打表经营范围 |
县交通运输局 |
9 |
拟定《南部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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