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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1747/2020-009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2-04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3号)

时间:2020-02-04 | 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府办函〔2020〕3号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


通     知



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川府发〔2014〕71号)精神,县政府对2020年度的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做好常务会议学法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安排


全年安排常务会议学法活动39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专题学法活动2次以上,学习时间和内容根据需要适时安排。















































































































































































































序号



学  习  内  容



讲法单位



1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县发改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县公安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县应急管理局



5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交警大队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政府办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县水务局



9



《信访条例》



县信访局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县住建局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县公安局



12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南部生态环境局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县农业农村局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县民政局



15



《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



县民宗局



16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县金融工作局



17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



县统计局



18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县退役军人局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县审计局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县教科体局



21



《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



县行政审批局



22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县人社局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县卫生健康局



24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县水务局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县司法局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



《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县应急管理局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县妇联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县文广旅局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县市场监管局



32



《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



县交警大队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县国资中心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县卫生健康局



35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县人社局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县教科体局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县交通运输局



38



《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县住建局



39



《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



县房管局




二、学习时间


常务会议学法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题学法活动单独安排进行,每次不少于1.5小时。


三、学法要求


(一)资料准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讲法单位要根据学法安排提前准备讲稿,并将讲稿送县司法局审核,审核后由县政府办分送与会人员。


(二)学法方式。常务会议学法原则上由讲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讲。讲法不能照本宣科,要重点解读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政府决策、行政执法过程中特别应当关注的问题。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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