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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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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8286/2024-00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流马镇
成文日期
2024-03-11

流马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11 | 来源:流马镇

为全面提高流马镇环境监管执法效率,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部署,坚持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以执法重心下沉、关口下移为目标,以村(居)为基础,在全镇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5178号)和《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553号)要求,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形成各村(居)委会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四、工作方法

(一)网格体系

南部县人民政府已建立县、乡镇(街道)二级网格,流马镇辖区各村(居)委会为第三级网格。

(二)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流马镇行政区域。

2、三级网格:各村(居)委会行政区域

(三)网格职责

1、网格主体。

级网格:流马镇人民政府为相应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书记、镇长为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级网格:各村(居)委会为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监督和上报工作,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2、网格成员。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

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定期检查、排查,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

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四)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研究改进措施,自评结果要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

(五)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监督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流马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学卿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岳冰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组织书记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丕红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镇     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彭伟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谭碧凯   副镇长

廖伟宇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谭碧凯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日常协调、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员: 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环保办干部

罗家猛环保办干部

环保办干部

梁文甫环保办干部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驻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负责对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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