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灵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五灵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五灵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五灵乡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五灵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
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文件要求,经党委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以尊重民意、激发民智、服务民生为根本目的,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兴办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效;以人大代表票决确定项目为核心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乡人民政府每年定期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梳理、遴选形成民生实事初选项目,从初选项目中产生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组织相关部门或邀请有关专业机构充分论证评估,并征求乡人大主席团意见后报党委审定。审定后的建议项目作为提请乡人民代表大会票决的候选项目,乡人民代表大会采取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实施项目。乡人民代表大会票决产生项目的实施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纳入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是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跨年度项目要明确年度实施进度。不具备保障要素或可能增加群众、企业负担和政府债务风险的项目等,不得列入票决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项目征集阶段
1.发布征集公告环节。每年10月初启动下一年度乡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由乡人民政府通过会议、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本级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征集时间不少于20天。
2.项目筛选环节。乡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后形成民生实事初选项目,按照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普惠性和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初选项目进行论证评估,形成民生实事建议项目。
(二)项目审定阶段
1.征求意见环节。乡人民政府在征求本级人大代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建议后,提请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征求意见。乡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重要性等向乡人大主席团会议作情况汇报,并按照乡人大主席团会议意见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进行完善。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应组织部分本级人大代表参加。
2.党委审定环节。征求乡人大主席团会议意见后的建议项目由乡人民政府提请乡党委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建议项目作为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候选项目至少应有20%的差额。
(三)项目审议阶段
1.候选项目提请环节。每年举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乡人民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报告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征集、论证评估、意见征求、审定结果和每个候选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渠道、实施计划等内容。
2.候选项目审议环节。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要将审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列入大会议程,安排必要时间,保障代表充分审议。审议时,乡人民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应列席相关会议,代表审议时可以提出询问,要求其说明情况。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情况,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大会表决。
(四)项目票决阶段
1.确定票决办法环节。乡人民代表大会应在票决办法中规定候选项目的应选数、差额数。投票表决办法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审议,以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通过。
2.投票表决环节。候选项目交由乡人民代表大会差额票决产生民生实施项目。以得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从高到低排位取舍。如遇得赞成票少于应选项目数或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项目时,由主席团决定。票决确定的实施项目由大会主席团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
(五)项目实施阶段
1.项目实施环节。乡人民政府对票决出的民生项目在1个月内对票决产生的实施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书面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乡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乡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项目实施,适时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通过多种平台和途径公开项目的推进情况,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每个项目的实施进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
2.项目调整环节。乡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无法在预计时间内完成项目,需要对现有项目予以终止、调整的,报乡党委同意后,及时通过议案的形式提请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作出的调整决定向社会公告。
(六)项目监督评价阶段
1.项目监督环节。乡人大主席团要将项目的实施情况列入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运用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对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负责人,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可以通过询问、联名提出质询、罢免案等方式进行监督问效。
2.项目评价环节。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本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对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报党委纳入对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项目,乡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成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乡人大主席团依托代表抓好票决制组织实施和监督;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二)强化监督指导。乡人大主席团要切实抓好票决制工作的业务培训和项目实施的跟踪,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强督查,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涉及乡部门、村(居)及干部个人年度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序推进我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落地落实。
(四)强化资金保障。乡人民政府要紧盯中央、省市县政策,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强化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精简资金拨付环节,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开展。
附件:五灵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五灵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领导,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五灵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黎双银 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云满 党委副书记、乡长
何品伦 乡人大主席
成 员:赵俊杰 党委委副书记、组织员
严 欣 党委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远平 副乡长
张 荣 副乡长
杨 溢 副乡长
侯景云 副乡长
蒋 豪 党政办主任
敬 丽 党建办主任
马 爽 乡村振兴办主任
黄晓红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民政所长
何明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泽鑫 财政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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