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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8286/2022-000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流马镇
成文日期
2022-11-03

流马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03 | 来源:流马镇

一、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利用市、县两级已建成的气象、水利、地质等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各村(社区)、组应积极收集辖区的地灾资料并报镇应急办统一整理备案。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拟订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辖区内主要灾害点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 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分管地质灾害的领导和人员及各村(社区)、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巡查 排查和防范,村建中心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巡查排查 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出现预警后镇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涉灾的单位和群众手中

(二)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级由强到弱依次为级、级、级、IV 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很高、高、较高和有一定风险,分别对应地质灾害红色、橙色、黄色与蓝色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地质灾害预警主要由市、县地质灾害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镇应急指挥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布。

上级部门发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时。镇政府应按照相应预警响应级别启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采取相应防灾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

二、信息报告

按照南部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要求报送地质灾害情况。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对象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辖区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村(社区)在10分钟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镇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的10分钟内向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及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初情)。随后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镇应急指挥部每日9时之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如遇突发灾情随时上报。

三、处置措施

(一)成立现场指挥部,镇主要负责人亲赴一线,防汛救灾分析和处理灾害的所有信息。

(二)密切关注降雨预报、降雨实况和预警情况。

(三)按照上级部门的组织开展调度工作。

(四)镇政府实行带班领导在岗值班,各级值班人员24 小时保持在位;按照预警级别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保持在位。

(五)治安交通组采取措施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组织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主动预防避让措施,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原则,及时撤离转移受威胁人员。

(六)监测预报及查灾核灾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重点对房前屋后、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加强巡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和巡查工作。做好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等应急防范工作。

(七)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按照上级部门或镇政府的分析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规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八)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及时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各工作小组根据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

(九)必要时可提请县应急委派驻工作组指导应急工作,及 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或次生灾害。

四、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或镇应急指挥部研判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批准,县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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