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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7126F/2023-0009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三官镇
成文日期
2023-07-13

中共三官镇委员会 三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官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27 | 来源:中共三官镇委员会


中共三官镇委员会 三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官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

现将《三官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三官镇委员会 三官镇人民政府

2023713


三官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

工作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结合三官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要求,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主要原则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坚持乡镇负总责、村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3.群众主体、自立发展。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4.政府引导、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要持续落实,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不断补齐民生事业短板。进一步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维持财政保障政策,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统称“监测帮扶对象”),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做到收入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总结推广“一键报贫”做法,充分利用在线申报系统和热线服务电话,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分层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帮扶。

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帮扶责任,每月组织帮扶单位开展专项筛查,每季度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统筹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启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立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

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增收项目,引导企业、扶贫车间等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对吸纳搬迁劳动力人口较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建立关爱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易地搬迁群众有效融入新社区生活。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相关管理体系。公益类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确需处置的项目资产,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三、接续推进脱贫乡村振兴

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支持脱贫村改善生产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水果、食用菌等特色现代农业,指导脱贫村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快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技能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中介、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实现就业。

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对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脱贫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一体化运营。加快脱贫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

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中心学习办学能力。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四、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监测帮扶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民政、医保、残联、人社、教育、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定期开展辖区内困难群众排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持续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全部落实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坚持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乡镇负总责、村组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好衔接各项工作。

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坚持规划引领,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

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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