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部县三官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三官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共三官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级各部门: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共三官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落实。
中共南部县三官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中共三官镇党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三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能职责,根据《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党委农办)是镇党委抓好“三农”工作的参谋助手,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第三条 镇党委农办设主任1名、镇党委农办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第五条 镇党委农办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承担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联络协调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组织“三农”工作重点任务,研究协调“三农”领域重点问题。
(三)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件起草,及时就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向镇党委请示报告。
(四)负责“三农”工作政策指导,组织“三农”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的宣传解读,指导各村各部门准确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倾向。
(五)分解落实“三农”重点工作责任,健全日常督查机制,协调督促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三农”工作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以及上级党委农办报告工作情况。
(六)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考评激励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规定组织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经镇党委和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织对各村和镇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问责;组织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村和镇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七)负责全镇“三农”工作的信息捜集、情况综合和工作交流,编发工作简报,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八)承担镇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及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农办和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第六条 建立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制度。镇党委农办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落实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部署和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协调推动有关工作。会议由镇党委农办主任主持或委托镇党委农办专职副主任主持,有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参加。
第七条 镇党委农办可根据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落实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和部署,沟通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会议由镇党委农办主任主持或委托镇党委农办专职副主任主持,有关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根据会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村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八条 本规则由镇党委农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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