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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1747/2020-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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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19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部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19 | 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府办发〔2020〕24号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部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南部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9日





南部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70号)和《南充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南府办〔2019〕10号)精神,加快南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健康南部建设任务,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基本县情,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南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全科医生培养数量,提高培养质量;深化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着力解决“引不来”“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使用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不少于2名。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完善,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南部建设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1. 加强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南充市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将县人民医院建设成全县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并着力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建立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加强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逐步实行带教师资考核认证制度。培训基地应向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的带教师资发放教学报酬。推动县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联合,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全县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不断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大力推进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的全科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力度,力争到2020年底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学毕业生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县财政局应保障全科医生在参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及生活费补贴。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县卫生健康局要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违约的单位委派人在服务期或协议期内纳入省卫健委诚信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巩固完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充分借助信息化等手段,创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模式,加快全科医学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开发。到2020年底,力争网络数字化继续教育比例达到20%。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医学继续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中的作用。实行乡村医生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并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或专题培训,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县财政局应对进修或培训经费给予补助倾斜。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4. 继续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底,基层医疗机构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达到90%以上。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变更或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或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二)改革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5.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衔接现行医保政策,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充分体现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根据全县基层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统筹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对聘用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确定其薪酬水平时,给予适当倾斜。强化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其薪酬总量挂钩。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突出激励导向,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的全科医生、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在绩效工资内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升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使其薪酬水平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下临床医生工资水平相当,以此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6. 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加快推进“人才池”“岗编适度分离”等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结合医共体建设及对口支援,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轮换派遣制度,轮换时间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确定。派遣全科医生实行双重管理,派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派遣计划制定、人员选定与更换,派驻基层单位把派遣全科医生纳入本单位医师体系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岗位安排、日常考核与管理工作。全科医生派遣期满的考核由派出医疗机构和派驻基层单位共同负责,考核结果与派出医疗机构对其个人的奖罚挂钩。〔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


    7. 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好工资等相关待遇。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符合条件者优先评聘。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获得初、中、高级职称资格后,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相应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相应岗位。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政治品格、医德医风和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工作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实行省定合格标准,单独划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做好全科诊所设置审批工作,完善属地化管理。全县二级综合医院均要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鼓励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畅通转诊渠道。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全科诊所依法规范执业。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执行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9. 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全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国家、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全省、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有关项目个人表彰奖励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扬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改革完善全科医生管理和服务模式


    10. 完善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床医生,执业范围须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未注册者不得享受全科医生相关政策待遇。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师资证书的临床医生在保留原专科基础上,可以增加注册全科专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同等享受国家医师多机构执业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1. 规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推动全科医生积极转变服务方式,组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服务对象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履行好基层首诊职责,当好居民健康“守门人”。逐步建立“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实现电子化签约和履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效率与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


    12. 完善全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县卫生健康局要制定全科医生绩效考核体系,将服务人次、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全科医生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全科医生收入、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建立全科医生退出机制,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后5年内未从事全科医学服务者,合格证书予以注销,需再次执业的应重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3. 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按需求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到2020年底,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继续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送培工作,免费医学本、专科生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定向到乡镇卫生院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积极参与面向贫困县免费实施的国家级和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充分利用对口支援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其他岗位技能培训,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的作用,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全科医学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实行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专业的临床医生,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南部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与使用的管理,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工作与医改各项工作协同推进,促进工作落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全科医生聘用与薪酬待遇等政策的落实。县财政局要保障全科医学人才培训经费,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的编制保障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可以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制度。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建立医疗责任险,为家庭医生上门开展特需服务提供风险防控保障。


    (四)加强经费保障。对符合发展规划的基本建设、必要的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培训等要逐步落实专项补助。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各项财政保障政策,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五)强化督导评估。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单位。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本方案由南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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