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部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部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南部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南部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部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南部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对象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由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认定的身份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唯一住房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为C、D级危房的且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建设标准
(一)面积标准:原则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建议不超过120㎡,如家庭人口较多,可根据家庭成员数量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得修建超大面积房屋,不能因过度建设而返贫致贫。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的困难户房屋改造面积按下限控制。
(二)建房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
(三)质量要求:新建房屋要设置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保证改造后农房达到安全居住基本要求。
三、目标任务和补助标准
根据年初乡镇(街道)申报任务情况,2024年我县申报危房改造任务616户,其中C级87户,D级529户。
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C级危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不高于5000元,D级危房拆旧建新或选址新建暂按每户20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助,最终结算金额以省厅补助方案为准。
四、审批管理
为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情况、审批进度、发放金额等在互联网上“应晒尽晒”、公开透明,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依托“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进行申报审核。各村级组织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对危房改造对象进行申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单位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实施危房改造。
五、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不得用于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不得用于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不得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六、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申报、审核、公示等相关工作,确保2024年12月底前,经审批通过的对象户危房改造全面开工,竣工率达到90%,2025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和公示公开工作,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服务,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按质按量完成。
(二)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既满足《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要求,又不盲目拔高标准加重农户负担。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对象,可结合实际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等方式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三)保障住房质量安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服务,落实重点部位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要全面加强《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维修加固图集》的宣传推广,新改建房屋均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房屋建造质量和风貌品质。
(四)大力提升改造成效。各乡镇(街道)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加强新型农房建造技术的运用,提升居住功能,整治建筑风貌,但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要参照《四川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四川省农村生土房屋维修加固图册》技术要求,高质量实施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改造,并引导农户同步实施改厨改卫,提升完善住房使用功能。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退役军人(军属)的优抚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该类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
附件: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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