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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2460/2021-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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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9-15

南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15 |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四川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四川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1〕236号)《南部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南部灾险普〔2021〕1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普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切实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我县城镇房屋、农村房屋以及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城市供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底数,查明承灾能力,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基本原则

组织有力,联动协调。本次普查涉及城镇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三个方面。调查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加强各职能股室之间的联系,明确责任界限,圆满完成本次调查任务,并按照统一要求提交调查成果。

实事求是、严格保密。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和省住建厅统一安排,2021年11 月10日前完成我县城镇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数据集; 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相关普查数据成果的汇集审核工作。

二、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南部县2020 12月31 日24 时前竣工的城镇国有土地上完成竣工的城镇房屋建筑(不含在建建筑)、农村集体用地范围上的所有农村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以及城市供水设施。

(二)调查内容:

1. 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内容包括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填写《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或《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空间信息采集是以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为底图,提取房屋建筑矢量图斑数据,获取房屋建筑单体要素的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占地面积等基础空间信息。属性信息采集包含基本信息、建筑信息、使用情况、抗震设防信息。其中,基本信息含建筑名称、建筑地址、产权单位、小区名称、户数、单位名称。建筑信息含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用途、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保护性建筑、是否专业设计建造等。使用情况含房屋现状、改造情况、抗震加固情况、有无物业管理等。抗震设防信息包括原设防烈度、现设防烈度、原设防类别、现设防类别等,该部分信息以采集项目指标为参数在调查软件后台自动生成。

2. 农村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普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建筑信息、抗震设防信息、房屋建筑照片信息四部分。房屋以独立单元的一栋房屋为单元,当为连片房屋但有明显分户界限时,应分别填写。基本信息包括建筑地址、户主信息等;建筑信息包括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安全鉴定等;抗震设防信息包括建筑设计、抗震构造措施、抗震加固、建筑变形损伤等;建筑照片信息包括建筑外观、抗震构造措施和变形损伤部位照片等。

3. 市政设施调查主要是获取市政道路、桥梁、供水设施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水平等信息。

1)市政道路。调查内容包括设施信息、基本信息及安全信息、现场复合和现场调查四部分内容。设施信息应包含行政区划、沿线高架、立交、交叉口等设施;基本信息及安全信息应包含道路名称、起终点、工程投资、道路等级、通车日期、路辐形式、宽度、机动车道数量、最窄非机动车道宽度、最窄人行道宽度、红线宽度、净空、设计速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管理单位、养护单位、抗震设防烈度、区域地质构造及不良地质、最近一次大中修或改扩建时间等;现场复合需现场核实资料是否有误,包含路幅形式、路面宽度、机动车道数、最窄机动车道宽度、最窄非机动车道宽度、最窄人行道宽度等;现场调查需实地调查道路沿线政府部门、医院、学校、避难场所、交通枢纽、水厂、部队等分布情况。形成《市政道路调查表》。

2)市政桥梁。调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附属信息和承灾体隐患情况。基本信息应包含行政区划、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桥梁名称、起终点所在道路名称、所在道路等级、斜度、桥梁类别、建成日期、改建日期、养护类别、跨越类别、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功能类型、设计洪水频率、工程投资、桥梁总长、桥梁总宽、桥面净宽、桥梁面积;附属信息包括附属设施、穿越情况及附挂管线、档案资料、桥梁检测类别、加固维修记录、技术状况等级、评定日期;承灾体隐患情况应包含桥区不良地质、是否存在滑坡或泥石流灾害、是否有过强风后损伤、是否存在冲刷或冰凌、是否有超限车辆通行情况、是否经过抗倾覆评价、是否存在车船物撞击风险、最严重的耐久性环境作用、桥梁单项控制指标、典型照片。形成《市政桥梁调查表》。

3)供水设施。调查内容包括供水厂站信息和供水管道信息。供水厂站信息应包含设施名称、设施位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运维管理单位、建成日期、结构形式、外观检查、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设计荷载、取水形式、防洪标准、规模、工艺流程、泵房规模等;供水管道信息应包括行政主管部门、运维管理单位、敷设方式、明装管线外观检查、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管线位置、长度、根数、管龄、管径、管材等。形成系列《供水设施调查表》。

(三)责任分工

本次普查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展开,涉及相关职能股室全力配合。质安股、住保股负责城镇房屋相关普查及数据收集汇总、上报;村镇股负责农村房屋的相关普查及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城建股负责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相关普查及数据收集汇总、上报;燃气和供排水管理股负责市政供水设施的相关普查及数据收集汇总、上报。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准备

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村镇股要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调查人员的培训;城建股要做好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调查人员的培训;质安股、住保股要做好城镇房屋调查人员的培训;燃气和供排水管理股要做好市政供水设施调查人员的培训;同时,指导调查单位和人员展开具体调查工作。

(二)数据调查

调查阶段应包含内业收集数据、外业现场调查核实补充数据以及现场调查后内业整理和自查数据等步骤。调查工作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调查工作底图为基础,利用调查软件内业填报基础数据,外业现场采集缺失信息,最后内业整理完成填报,并利用内业软件在电脑端进行核查。在进行质量审核后将数据汇总。

(三)质量审核

普查小组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初审,通过后交市住建局审核。

四、质量控制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第三方机构等调查单元提交的数据实施质检核查,验收调查单元提交的数据成果,形成我县自检报告并对报告负责。结合实际情况和组织实施模式认真研究制定对调查单元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指导调查单元规范开展调查工作,并作为我县自检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检查。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对软件系统反馈的疑似错误数据,人工核查时应重点关注,并在自检报告中加以说明;软件质检不通过的数据,退回调查单元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对于质检核查不合格的,退回原实施机构限期整改完成,其中再次产生的人员、材料及经费消耗,由实施机构自行承担。

五、成果

(一)数据成果

城镇房屋:包括城镇住宅建筑、城镇非住宅建筑2类数据集。

农村房屋:包括农村住宅和非住宅建筑2类数据集。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供水设施(供水厂站、供水管线)3 种市政设施的属性及分布、隐患分级 2 类数据集。

(二)文字成果

镇房屋:各级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村房屋:各级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市政基础设施:各级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六、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2021年8月31日前,组建南部县住建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收集普查基础资料。

(二)普查动员。2021年9月15日前,组织召开普查动员会,传达国务院、省、市、县普查办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普查的任务背景、工作意义、工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及试点地区经验。

(三)培训考试。由局普查办组织参与此次调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参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技术网络培训,并参与线上考试,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工作证,严格落实持证普查工作制度。

(四)开展调查。局普查领导小组在县普查办的领导下组织普查工作,计划9月底前启动第三方机构的招投标工作。在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工作底图后2个月内,组织调查人员完成调查,形成调查数据集。

(五)质检工作。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应在收到普查单位(人员)数据3日内完成质检工作,并出具报告。

(六)督导工作。局普查办对全县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并在督导过程中给予技术支持,及时解决普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新技术运用

内外业一体化技术开展承灾体调查。共享利用承灾体管理部门已有普查、调查数据库和业务数据资料,按风险普查对承灾体数据的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入库。采取遥感影像识别、无人机航拍数据提取等技术手段获取承灾体的分布、轮廓特征信息,通过互联网数据抓取、现场调查与复核等多样技术手段,结合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承灾体数量、价值、设防水平等灾害属性信息,并采用分层级抽样、详查、人工复核等手段,保证数据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组织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普查工作。

(二)经费保障。按照省、市要求,此次普查经费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9月10日前完成本次普查所需资金申请报告。

(三)加强督导。为圆满完成此次普查任务,我局普查办将形成定期向局党委进行进度汇报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股室(单位),应当视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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