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南部县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南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nanb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nanb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理科室: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08175525456

传真号码: 0817-5531293

办公地址: 南部县迎宾大道8号行政中心5楼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4号)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