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起草有关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由合作规划股承担。
2、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具体由项目管理股承担。
3、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具体由港澳外事股承担。
4、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工作。具体由项目管理股和港澳外事股承担。
5、负责全县会展博览工作。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会展博览活动。具体由合作规划股承担。
6、负责全县重大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全县外事、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有序开展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综合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县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接洽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具体由港澳外事股承担。
7、负责全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统筹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县民间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负责为全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承办接受境外捐赠的相关工作。具体由港澳外事股承担。
8、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全县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外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我县的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案件和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外国记者在我县采访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由港澳外事股承担。
9、负责全县涉港澳事务及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各界合作交往事宜,承担推动我县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我县邀请报批及接洽工作。具体由港澳外事股承担。
10、负责全县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具体由港澳外事股承担。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由人秘股承担。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由人秘股承担。
李翼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赵加勇 党组成员、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工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分管京津冀方向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工信部对口帮扶工作、北京跨区域产业转移项目和北京、上海、西藏(筹)商会;联系服务工信部对口帮扶相关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雍智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项目管理、目标考核、财务、统计、内务、政务服务工作、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分管人秘股、项目管理股和长三角方向招商引资工作;对接深圳、浙江、江苏商会;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何 佳 副局长
协助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分工负责合作规划、商务会展、政务信息等工作;分管合作规划股工作;对接兰州、陕西商会;负责分管领域内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苏明海 党组成员
分工负责综治、深改、依法治县、信访、安全等工作;分管长三角方向蹲点招商工作;对接河北、山西(筹)商会;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杨 冉 党组成员
分工负责外事外资、涉外疫情、团委、妇联、工会等工作;分管港澳外事股;对接成都、重庆、昆明商会;联系服务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联系服务分管外事外资和商贸服务业的相关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赵长金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合同管理、政策法规等工作;分管珠三角方向招商引资和新能源项目招引工作;对接福建、广州、广西(筹)商会;联系服务县委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何佳同志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工作。
杨超云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分工负责对外开放、区域合作、乡村振兴、城市管理、创建、巡林等工作;分管成渝方向招商引资工作、农旅、城建项目招引工作;对接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筹)商会;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蒲 丰 投资促进合作局成都分局局长
主持投资促进合作局成都分局全面工作;负责成渝方向蹲点招商工作;协助对接成都商会;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等工作。
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工作、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和史志编纂等。负责部门预算、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合作规划股。参与起草全县经济合作、会展业发展的有关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投资促进规划,参与拟订区域经济合作规划。拟订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题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制定全县重大会展活动方案、宣传策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承担投资促进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负责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及网站建设。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三)项目管理股。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包装、推介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督查督导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统计分析报送工作。参与制定招商项目奖补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港澳外事股。负责制订涉及港澳事务的政策规定,推进川港澳合作机制落实。负责因公赴港澳的任务审核、报批。承担与港澳特区政府及民间机构交往合作事宜,承担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因公来我县的邀请并参与接洽工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负责涉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承办本县因公出国团组、人员的审核审查、外事纪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报批、缔结、联系和合作交流等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外国记者在我县采访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审核在我县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参与境外捐赠援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受援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监督。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建立国外招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