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依法治县有关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拟订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规划,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四)负责县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全县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五)承担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实施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和干警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行政审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投诉处理和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周   成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


刘显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复议与执法 监督股。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王涵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谯   锐     局党组成员

分管人秘股、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环保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信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黄琳洁    局党组成员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信息宣传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内舆情管控、工青妇、牵头深化改革,负责双佛镇昌国寺村、回龙宫社区乡村振兴帮扶和分管领域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胡红军    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工会主席

协助分管合法性审查股、法治调研与督查股、公证处工作。协助分管领域的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杨   林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分管政治处、组织、纪检、宣传和“包联街道”整治工作。协助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安全信访股)

负责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承担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环保、信访、综治、统计、绩效管理、政务公开、财务审计、资产和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起草审核,重要工作督办,史志年鉴编撰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督查督办和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三)合法性审查股

负责政治、文化、社会、经济、生态建设等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承办县政府涉及该领域涉法事务处理。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论证、修改。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和备案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股

负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委托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县政府行政赔偿的法律事务;负责承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承办调查、协调、裁决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产生的执法争议。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承办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办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调查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外社区服刑人员回居住地执行刑罚的协调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区域内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宣传。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企业及投资者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律师工作股

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律师参与重大信访积案调处化解。

(九)政治处(党建工作办公室)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按程序办理本系统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群团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表彰奖励。负责本机关和党组织关系在本机关党组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十)司法所

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公证处

执行国家公证职能,依法独立行使司法证明权。办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事务。办理抵押登记、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务相关的法律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写相关公证法律文书。

(十二)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接受县人民法院为特殊案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后,指派或者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县局提出奖惩建议。负责法律服务专线咨询解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