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赵  林(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蒋坤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蒲颖波(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教育、企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学校、幼儿园、翰林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王斌(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政协、政务信息、目标考核、老年、关工委、工会、档案、远程教育等工作。联系党建办、党政办、老体协、关工委、工会、石泉场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罗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干部出勤签到、会风会纪、便民中心人员入驻情况督察、干部履职巡查)、政风行风管理、信访等工作,联系便民服务中心、信访办、石桥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龙浩然(副镇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国土、河堤建设、交通(公路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能源(农电、非煤矿山、燃气、石油开采)、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交安办、村镇建设办、自规所、村管所、供电所、天然气公司、配气站、油气钻井队、加油站、市管所、石桥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罗鸣(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分管政法(综治、维稳、大调解、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禁毒、防邪、普法、扫黑除恶、财政、税收、金融、农村财务、电商(快递)、邮政等工作。联系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税务所、银行、镇属电商平台、邮政所、庄子村、杜家井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敬玉佩(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广播网络、电视电影、舆论管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农民夜校)、理论宣传、新闻发言、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文化、卫计、科技、旅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联系网络公司、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分公司、卫健办、卫生院、三陈文化协会、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水务公司、团委、新井居委会、方金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任娟婷(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分管统战、宗教、乡村振兴、残疾人、劳动保障(劳动仲裁)、居民养老保险、医保、就业、劳务开发、农民工服务、妇女、以工代赈、固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等工作。联系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办、劳保所、农民工服务中心、残联、妇联、金仙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周成明(副镇长):分管民政、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敬老院等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退伍军人服务站、敬老院、松林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杜文(副镇长):分管农技推广、林业、水利、渔业、果树、蚕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产业建设、粮油生产、河长制工作、统计、普查、农业保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机、农村建房、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工作。联系农业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站、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生态办、兽防站、河长制办公室、统计站、保险公司、盘河村、府君村。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关工委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费收缴、编制、人事、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争先创优、表彰激励关怀、编制、人才、档案、老干部、人大、政协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

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镇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镇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镇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镇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河长制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审计室,在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八)大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大桥镇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大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大桥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大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大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桥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