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赵  玲(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王  毅(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梁  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人大提案议案办理、分管文化、广播、旅游、文物保护、爱国卫生、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卫计(含卫生创建、防艾、无偿献血)、疫情防控、医保。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利仕强(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党务政务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干部教育管理、分管文秘、工会(兼主席)、共青团、便民中心、妇联、关工委、老年协会、政协、镇志、基层治理、目标考核、深化改革、节能减排、固定资产登记、党政办公室及内务后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张靖苓(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满意度工程、纪检监察信访处置工作、内审。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马小红(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负责统战、宗教、侨务,分管脱贫攻坚、统计、农村建房(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扶贫成效监测(东西部协作、消费扶贫)、项目管理(项目规划、入库、申报)、农村建房、农村宅基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民工服务、小额信贷、劳动保障(劳务输出、招工、就业、养老保险)、农村公路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杨 森(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司法、综治、信访、维稳、普法、禁毒、扫黑除恶),防邪、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调解、非法集资(含反诈骗)、依法治县(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含安全住房)、城镇综合执法、场镇乱象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县域副中心创建、周转房建设、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国土)、固投、突发事件处置、车站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陈  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负责武装、分管农业(水利、农机、林业、土地流转、农村改革、农村改厕、畜牧、渔业等工作)、乡村振兴、乡村规划、撂荒地整治、耕地保护、森林防灭火、电商经济、商贸物流、农村财务、项目管理、科学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李  勇(副镇长):负责污水攻坚工作,分管民政(村务公开、残联、退役军人管理、敬老院)、国土空间规划、协助场镇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姜志博(副镇长):负责宣传(包括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等),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河(湖)长制、交通(含路长制)、企业、安全、防灾减灾、突发应急处置救援、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及党政网络、视频网络维护与管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报送)、保密、工会、县志、年鉴、节能减排、深化改革、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费收缴、编制、人事、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争先创优、表彰激励关怀、编制、人才、档案、老干部、人大、政协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执法、辖区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路灯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民政所、残联、村(社区)政务公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计生办全面工作及宣传、舆情处置、敬老院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负责项目管理(包括申报、编制规划、项目库管理)、金保网、林业科技推广、一事一议、项目、统计、固投、农村建房、农村宅基地管理、乡镇工业、商贸流通、农村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和经济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城乡一体化、村镇建设、城乡规划管理、征地、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三改一拆”、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住房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县域副中心创建、周转房建设、文书档案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自来水等工作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路长制、安全生产、消防、天然气(含液化气)、城乡居民用电、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大调解、平安建设、信访、人民调解工作、非法集资(反诈骗)、扫黑除恶、依法治县、禁毒、防邪、网格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乡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审计室。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承担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属事业机构

1.伏虎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日常运行工作;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及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

2伏虎镇农业服务中心(挂“南部县伏虎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南部县伏虎镇农村产权交易站”牌子)。负责农业产业园、林业资源管理监测、水能(含水电站)、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劳动力调查、产权交易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审核上报、指导签订合同、农技、非洲猪瘟防控、蚕桑、动物防疫、水利、水利设施保护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水资源使用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汛抗旱减灾、农产品质量检测、种养殖业发展技术指导、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等工作。

3伏虎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南部县伏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节目安全播出、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劳保、医保、武装、国防动员、现役军人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旅游服务、文化新闻市场日常监管、民间文化收集、文物保护宣传等工作。

4伏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伏虎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宣传,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保护、农民工信息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返乡创业服务、农民工子女就学、维权救助及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5伏虎镇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镇产业布局、提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特色产业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特色产业项目的协调、跟踪、建设、推荐等服务工作服务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