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滨江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按权限研究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

(二)统筹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觉的执政基础;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群众团体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参与直接涉及街道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协调涉及街道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

(四)负责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开展社区(村)教育,培育、发展社区(村)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五)落实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民政、助老助残、文化、体育等民生保障政策。

(六)负责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辖区内社会管理、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等相关工作。

(八)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社区(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

(九)协助开展辖区内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和老旧院落改造工作。

(十)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社区(村)财务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武装工作,承担辖区内国防动员、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征兵等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任  军: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申君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李晓菊: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协助申君雄主任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分管城北土整项目、豪威益酒店、三桥拆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王  丹: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管理、保密、关工委、联系政协、老体协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办、便民中心、伙食团、涌泉坝砂石场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黎  明: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24365平台工作。协助主任联系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河长制、目标考核、督办、嘉陵江三桥拆迁、还房及涌泉坝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陈兵祥: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大调解、防邪禁毒、网格化、扫黑除恶、平安南部创建工作。分管财贸、信访、城市管理(含环卫)、市场管理、人民医院拆迁安置、东客站拆迁、回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高伯乐: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城市建设、宣传、网络舆情、信息报送、扫黄打非、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分管城市污水治理、“四街两路”、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公租房申报及城市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岳法国: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卫生健康、文旅、教科体、武装征兵工作。分管民政、残联、疫情防控、人防、军人事务管理(双拥);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邓君功: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安全、应急、船舶、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工信、劳保、医保、居保、就业工作;协助统战委员分管统战、宗教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刘明阳: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农业农村及水利、林业、国土、畜牧、渔政、村居财务、交通、扶贫(移民后扶)、乡村振兴、农村经济、金融、统计、千色园拆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工作。

董  明:纪工委副书记。协助纪工委书记做好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城北还房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社区(村)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域内社区(村)班子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导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体育等事业;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按规定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委会的备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专干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管理、救灾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纠纷调解、来信来访、防邪、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协助开展辖区内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建设、道路建设、“三改一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社区(村)指导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民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社区(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室:在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承担对社区(村)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工生活服务、子女就学、维权救助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