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1.长坪镇党委书记  

王一加: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2.长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洪亮: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3.长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平: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文教、卫健、重点工作督察督办。

4.长坪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杨 坚:分管组织、人事、党务、工会、团委、党政办、党建办、信息报送、扶贫。

5.长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小松:分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履职巡查、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便民中心、农村财务。

6.长坪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张正林:分管统战、民宗、发展改革、乡村振兴、扶贫项目管理、档案管理。

7.长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蒲 峰:分管武装、征兵。

8.长坪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 永:分管政法、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网格管理、平安建设、气象管理

9.长坪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饶 丹:分管宣传、妇联、后勤、环保、农村环卫、河湖长制、科协

10.长坪镇副镇长

吴旭平:分管大农业、农村财务、专合组织、林业、水利、道路交通、乡村旅游、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检测

11.长坪镇副镇长

邓水平:分管民政、劳动保障、统计、电商、固定资产投资、政务村务公开

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及后勤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村(社  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 域内村(社区)班子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的理论宣传、意识形态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负责城镇管理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村(居)民自治、社区建设等基层政权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乡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救灾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牵头承担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服务,指导管理便民服务站;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组织农机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农业资源、 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社会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 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 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 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关系转接、联 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