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部县城区行道树及地被植物补植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部县园林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对<城区行道树及地被植物补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函》及《实施方案》均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经研究,同意实施南部县城区行道树及地被植物补植项目,现就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部县城区行道树及地被植物补植。
二、项目代码:2401-511321-04-01-116498。
三、项目业主:南部县园林服务中心。
四、建设地址:南部县县城公共绿地范围内。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补栽行道树288株,主要栽植于政府周边道路及满福新区洞头大道处;补栽地被植物860平方米,主要栽植于琴台大道三桥段绿地及金葫路隔离带内;修复树池160套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万元。资
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15天。
八、实施单位产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希即抓紧筹建,有关工程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中严格遵守市政府南府发〔2013〕3号及县政府南政规〔2023〕1号关于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超计划和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筹措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需要;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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