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子山公园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金子山公园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
批 复
南部县园林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关于对金子山公园绿化工程立项的请示》(南园发〔2022〕31号)及相关资料均收悉。为完善城市绿带,丰富市民休闲体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经研究,同意实施对金子山公园绿化工程立项,现就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子山公园绿化工程。
二、项目代码:2211-511321-04-01-481306。
三、项目业主:南部县园林服务中心。
四、建设地址:滨江街道办晓霞社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6000平方米城郊公园绿化带、地面硬化及其他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13个月。
八、实施单位产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希即抓紧筹建,有关工程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中严格遵守市政府南府发〔2013〕3号及县政府南府发〔2021〕6号文件规定,严禁超计划和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筹措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需要;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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