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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时间: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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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尹成平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规定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内容包括出台依据和适用范围、预警发布内容和原则、明确气象灾害预警责任、按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实施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按照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防灾减灾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意义,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扛起防汛减灾政治责任。二要抓好落实,提升应对能力。全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全方位抓好《规定》宣传解读工作,要做到学深、弄懂、悟透,推动《规定》的刚性要求落地落实,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预警信号及时率和准确率,健全预警信号快速发布与传播机制,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切实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构建联防机制。县气象局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强气象合作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商机制,强化气象预警预判,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传播和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时做好辖区内传播和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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