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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时间: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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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尹成平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于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22年3月29日第四次修订,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条件、经营范围、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各自职责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增强维护网络文化环境的责任意识,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结合“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二要完善监督体系,增强治理效能。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健全监管体系。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坚决予以曝光,形成对经营者有效约束,引导其守法经营。

会议强调,要打击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县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对违规经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坚决打击,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及时整顿、关停,对相关经营者和所有人严厉教育,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同时严肃追究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监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责任,对监督过程中失职行为严肃通报、处分,对包庇违规经营活动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切实净化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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