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拓宽复议基层联络功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决定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建筑行业商会及1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接受行政复议咨询、指导行政复议申请、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服务点初步审查后,于2个工作日内转送南部县司法局,转送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立地点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房产建筑行业商会及1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
二、工作时间
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建筑行业商会、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时间相同。
三、主要职责
(一)行政复议服务点主要负责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咨询、代收、送达等工作。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直接向南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就近向辖区内行政复议服务点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服务点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转送南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三)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附件:1. 行政复议服务点地址
2. 行政复议流程图
3.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南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
行政复议服务点地址
序号 |
联系点名称 |
具体地址 |
1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南部县桂冠路8号 |
2 |
县经开区管委会 |
南部县101省道与245国道交叉口西南120米 |
3 |
县房产建筑行业商会 |
五城国际3-3-3-1 |
4 |
南隆司法所 |
南部县枣儿中心街53号 |
5 |
滨江司法所 |
南部县半边街111号 |
6 |
蜀北司法所 |
南部县蜀兴街98号 |
7 |
满福司法所 |
南部县满福大道89号 |
8 |
东坝司法所 |
南部县东坝镇正街102号 |
9 |
王家司法所 |
南部县王家镇新兴街15号 |
10 |
伏虎司法所 |
南部县伏虎镇东街158号 |
11 |
楠木司法所 |
南部县楠木镇正大街101号 |
12 |
建兴司法所 |
南部县建兴镇文化路2号 |
13 |
盘龙司法所 |
南部县盘龙镇文星街20号 |
14 |
大桥司法所 |
南部县大桥镇三元街108号 |
15 |
升钟司法所 |
南部县升钟镇德丰街20号 |
16 |
大坪司法所 |
南部县大坪镇正街106号 |
17 |
黄金司法所 |
南部县黄金镇凤凰前街10号 |
18 |
定水司法所 |
南部县定水镇上河街25号 |
附件2
附件3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