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部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南部县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首页>新闻动态>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公开事项 返回
南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时间: 2024-07-23
分享: 字号:

2024年6月4日,县委书记、县长尹成平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会议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立法目的、立法意义、指导思想、实施路径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大意义,系统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内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领悟深远意义。《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坚持全面、准确、深刻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内涵,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二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统筹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传播平台,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促进爱国主义教育见行见效,在全社会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

会议强调,要抓紧抓牢关键群体。县教体局要加强对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紧盯青少年群体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各学校思想政治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法律地位,激发青少年爱国情感,同时要坚持教师学法和学生普法并重,凝聚全体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