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司法局
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我局于2022年7月20日收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关于审定〈南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的请示》后,会同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团依法依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四)南充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关于印发〈南充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南指环〔2021〕4号)
二、审查事项
(一)决策主体及权限
为健全南部县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机制,提升对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南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制定主体适格,属县人民政府决策范围。
(二)决策程序
按照有关要求,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南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已征求了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并按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已作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符合规定。
(三)决策内容
《南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审查意见
经审查,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南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制定主体适格,属于县人民政府决策范围,程序符合规定,方案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内容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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