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南充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应南部县东坝利民医院申请,经我中心研究同意,决定从2026年3月31日起解除与该院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此后不再为该院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将终止其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权限,注销机构医保编码。
南部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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