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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南部县气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对南部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四川省南部县气象局
二、负责人:黎强民
三、执法区域:南部县
四、执法类别:气象
五、办公地址:南部县嘉陵路261号
六、监督电话:0817-5522761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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