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
关于遴选2025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
促消费参与企业的通知
全县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每月新增企业报名时间为当月10日前。
二、参与企业资格条件
(一)在南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包含线上和线下、大中小微企业,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主营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3C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个人实名、品类和型号,发票须扣除各种价格优惠、政府补贴,并确保产品交易时间和开票时间间隔在20天之内。
(四)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五)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六)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流水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在地区、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资格领取时间、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发票号、开票时间、物流信息、签收时间,涉及以旧换新的,还需回传回收企业名称、旧机品类、回收时间。其中,发票应表明品类和型号,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七)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家电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家电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 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企业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自营和平台商户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品类均纳入补贴范围。
(八)提供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审计和联合检查等违法违规记录)。
(九)承诺遵守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类产品购买补贴相关政策,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六个月的销售价格,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销售企业违规的,自愿接受处罚退出以旧换新企业名单。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要求
按照省上确定参与条件,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初审,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并公示,商务厅备案。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五)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
(六)企业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四、要求
各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销售企业每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南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南部县经开区管委会3楼),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名单为储备名单,如上级政策调整的,以上级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817-5564163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2.承诺书模板
3.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
南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2
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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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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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2024年销售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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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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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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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设立以旧换新专区、自 |
营线上平台网址(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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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销售回收一体企业 |
合作回收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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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家电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家电回收装新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等) | ||
申报企业承诺 |
我单位将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买补贴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
附件2
参与企业承诺书
南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
本企业自愿参加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买补贴活动,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则要求:
一、承诺以下事项
1.所售补贴商品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或活动优惠价,不高于提供给主管部门的备案价格。
2.自营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品类均纳入补贴范围。
3.自愿使用全省统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发放资格券,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资格比对、核销数据和审计数据上传。
4.补贴仅用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品类,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主管部门可立刻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5.办理补贴手续时,认真核对家电购买人信息,按规定对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主动制止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违反活动规则、恶意骗取优惠的行为。
7.按要求布放活动宣传物料,须提供不少于1种宣传物料支持,如海报、收银台台卡等。主管部门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本次活动宣传,自有宣传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网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图片未的任何权利。
8.保留相应的核销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活动主管部门,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做好清算工作,按规定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品类和型号,发票扣除各种价格优惠、政府补贴。
二、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和审计工作,如发现商家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具体判定依据和结果以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三、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应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参与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店铺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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