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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时间: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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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行政审批更加合法、合理、科学、专业,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咨询、指导、评估和评审作用,提升行政审批质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部县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60号的相关规定,拟建南部县行政审批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强,在评审工作中能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能胜任相关审查工作的身体条件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相关领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高层次人才称号的优先,且年龄不受限制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业务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4.审批专家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行政审批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审批专家。

5.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法律法规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专家条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专业条件、标准

专业条件、标准详见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向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现场核查、勘验和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在现场核查、勘验和评审过程中享有独立评审权,提出评审或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评审活动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查职责,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并对所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应邀按时参加审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及时告知县行政审批局,不得私自转托他人参加;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审查过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与任何项目单位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审查工作;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处理涉及项目单位、利害关系人的质询和投诉;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审查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发现审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照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流程进行。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库申请表(附件1);

2.入库专家承诺书(附件2);

3.专家保密承诺书(附件3)

4.个人身份信息、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5.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家资质资料。

单位或联名推荐

对达不到基本条件第三项规定,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行政审批专家书面推荐。

)资格审核

南部县行政审批局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公示

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anb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南部县行政审批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申请人请于2024910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送达南部县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人:谢爽,联系电话:17313831929


附件:1.南部县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入库专家承诺书

   3.专家保密承诺书

   4.南部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专家评审事项表

南部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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