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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通告
时间: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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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13人、江西新余“1·24”39人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即日起至3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其他重点问题。

1.易燃可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违规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2.电源管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

3.违规住人。住宿与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物资储存场所等在同一建筑内;购物、餐饮场所内设置夹层、楼阁,违规住人。

4.消防器材。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整治要求

25日前,整治范围内的三类重点场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燃气检查、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检查。

期间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817—5563117

对违告的行为,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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