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 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 组织、指导、督促和依法检查南部县地方志工作;
(三) 拟定南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四) 组织、指导、管理南部县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南部年鉴》编纂工作;
(五)组织、指导部门志的编写出版工作;
(六)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七)组织开发利用南部县地方志资源,提供县情信息;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联系电话
0817——55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