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5599447
通讯地址:南部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南部县石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
南环审批 〔2018〕 49号 |
2018.8.23 |
2 |
南部县光中乡大云水库、富利镇康庄水库等16座小型病险除险加固工程 |
南环审批 〔2018〕 50号 |
2018.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