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定水镇莱克汽贸棚户区改造(含附属工程)项目招商公告
为加快定水镇莱克汽贸棚户区改造(含附属工程)项目建设步伐,南部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进行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南部县人民政府
二、招商方式
公开招商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部县定水镇莱克汽贸棚户区改造(含附属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占地约100 亩(具体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修建安置还房小区及附属工程,其中一期工程主要为安置小区建设,建筑面积约 14万平方米,二期工程主要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南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方案为准。
(三)项目地点:南部县定水镇路边井村。
四、招商投资金额及建设工期
(一)本项目以南部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价作为工程预算控制价,其中一期安置还房小区建设概算投资约 3 亿元(人民币,下同)。
(二)项目建设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3年,二期工程工期由招商人根据规划设计情况确定。
五、合作方式
(一)本项目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由招商人进行回购。
(二)投资回报: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政府投资工程送审相关要求送审,以南部县审计行政机关审计认定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总投资回报率不高于20%。
(三)回购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招商人回购,按5:4:1分3年支付回购资金。
(四)资金占用费:招商人在约定时间内未按比例付清投资人的项目投资和投资回报资金的,招商人给予投资人应付未付部分不高于20%的年资金占用费。
(五)回购保证:招商人以定水镇场镇规划区内约250亩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作为该项目回购资金保障。若该范围内土地出让收益不能足额支付回购费用的,招商人以县城规划区内其他土地出让收益作为该项目回购资金保障。
六、相关政策
(一)本项目所涉及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按政策规定下限收取;
(二)享受国家安置还房工程其他优惠政策。
七、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济实力、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合法经济实体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
2、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商业道德的劣迹现象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2013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二)信用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也可以为等额保函)。
2、投资人于2014年 12 月 2 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保证金一次性打入指定账户(账号:673400132000000831-2;开户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南部支行,户名:南部县财政局)方可取得报名资格,经公开评审后,确定为投资人的,该保证金转为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如未取得该项目投资建设权,该资金待投资主体单位正式确定后10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八、报名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企业单位介绍信;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银行出具信用保证金收款回单原件;
(六)201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年度报表及附注原件。
九、公告、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 25 日至2014年 12 月 2 日(每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部县投促局(南部县行政中心六楼)。
(三)联系人
任 军:联系电话:0817—5864301 13990784596
雍智成:联系电话:0817-5686826
南部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